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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一般是夸大宣传从而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一定的欺骗性,那么,虚假广告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虚假广告认定具体如下:
第一,虚假广告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可见,虚假广告的主体应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这也是国际惯例。
第二,虚假广告必须发生在对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性宣传过程中。这一点主要用来区分虚假广告和其他性质的虚假陈述行为,而且与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的商业目的...
关键词:虚假广告;消费者;相当数量;实质重要性
在社会经济生活高度发达的今天,广告可以说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厂商借助广告强大的传播讯息的功能拓展市场,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借助广告了解信息,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或者服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事业突飞猛进。但是,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不能不看到由于部分惟利是图的厂商不当地运用广告作为其敛财或者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近年来虚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形式的广告,这些广告中也有的是虚假广告,那么发布虚假广告责任主体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广告主(虚假广告的“元凶”)
《广告法》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俗的讲广告主就是发布广告信息者,比如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广告”中,广告主即为佳洁士公司。广告主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往往不顾法律及行业规定,铤而走险,对其产品进行夸大宣传。作为虚假广告最直接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广告主无疑成为了虚假广告的“元凶”。
广告主对虚假广告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广告法》第55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故意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故意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恐怖信息,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实施的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和地区的危险信息。
编造,是指根本不存在的事实;
传播,是指散布,使其流传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直接制造不安定的社会因素。
二、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
2、行为人传播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
3、行为人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
4、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制造恐怖和不安定情绪是明知的故意行为,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编造、故意传播...
薛某承包了福海公司的场地经营农场生意,经该公司同意,修建了一条排水沟和一座钢架桥。2007年3月,薛某得知农场所在土地即将被征用,并且相关部门将给予补偿,薛某在与福海公司、拆迁公司等相关部门协商后,找到与其私交甚好的天矩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矩公司)总经理陈某,要求其出具评估结果。陈某指派其公司员工赵某(无评估师资格)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操作。赵某在评估过程中,先通过简单丈量勘测,后通过虚增工程造价等方式把评估对象硬凑成1300多万元。根据该评估报告,福海公司以997万元的包干价对该农场进行了补偿。该工程的实际评估结果仅为286万元,导致福海公司损失700余万元。
[分歧]
对天矩公司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天矩公司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陈某与赵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天矩公司不构成单位犯罪,...
虚假宣传广告必须有表示商品性质的广告说明,广告说明必须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不符,并且必须可以举证,虚假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出现的,广告是表明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商业工具。我国的广告法规范的是商业广告,按照《广告法》第二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的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在广告中可以用文字来说明商品的有关情况,也可以用图画或其他形式来表示,各种形式的广告说明实际上表明的是经营者的一种主张,它是向消费者介绍可以检验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通过检验的信息的正确性与否决定广告的合法性,一些通过夸张的手法使消费者只产生正面的印象,而反面含义被掩盖的广告就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例如,有的广告词把某种产品说成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惟一最佳商品,这属于独占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七第第3款...
中律网网友提问:请问律师,现在很多的商品房都在做虚假广告,请问怎么防止不上当呢?
中律网伍怡律师回答:
目前有些开发商的宣传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许多购房人又大多是先从广告中了解房屋的大致情况的。但你千万不要把宣传广告与商品房合同划等号。凡是宣传广告和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东西,你如果很在乎,也就是说,你正是看中了宣传广告中宣传的某方面,你一定要在合同中的补充协议中注明,而且任何违约都应在协议中设定赔偿条款。如果是现房你可以通过对房屋的实地考察辨别真伪。
许多商家会对产品进行卖力宣传,其中不乏有些商家为了更加让自己有利谋取利益,进行产品的虚假宣传,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也会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那么,对于进行产品虚假宣传有哪些处罚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对于产品的虚假宣传的处罚规定内容如下:
(一)产品虚假宣传经营者(广告主)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产品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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