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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4:41:49 0人浏览

导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 事实婚姻已经取消了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现在这种情况都属于同居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根据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夫妻,补办结婚登记的认定为合法夫妻,未补办的认定为事实婚姻。解除事实婚姻后,事实婚姻如何分割财产?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事实婚姻如何分割财产?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1、事实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被认定为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

      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

  •   事实婚姻是婚姻法中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事实婚姻引发的财产纠纷也是不胜枚举。那么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以上就是“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兵。以下为大家解答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这个法律问题。

      第一如果双方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按照约定处理。

      第二,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按照共同财产只处理婚姻关系承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均分,但应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事实婚姻可以分割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并没有办理结婚证,这种情形被我们称之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大多在农村发生,如果事实婚姻中的一方想要分手,那么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二、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

      1、事实婚姻关系中,对于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之间订立有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如果不存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适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16条至19条的有...

  •   离婚时,房产往往是离婚双方最主要的争议财产。对于父母出资购房、承租公房、拆迁安置房等特殊房产,分割时权益不易厘清。

      一、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分割

      1.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父母拿首付的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要避免这类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

  • 核心内容:现在的夫妻一般情况下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房子,就会需要做一个婚前的按揭,那么如果离婚的时候这个按揭的问题可以如何进行解决呢?所谓婚前按揭房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那么,对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呢?是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接下来,购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个合同,即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

      何某与范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前两年,夫妻二人感情尚可。2008年夏,范某前往广东深圳打工,并且一年只回一次家。后范某发现何某在家与第三人发生婚外情,遂要求离婚。虽经何某苦苦哀求,但范某仍坚决要求离婚。后范某与何某经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及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3归范某所有。后何某拒绝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范某便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按双方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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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分歧】

      对本案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之间为协议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现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未实现,因此,该财产分割协议虽已成立,但并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无约束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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