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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7:06:00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缴纳保证金是进行取保候审保证的一种方式,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那么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
  •   在刑事案件中,缴纳保证金是进行取保候审保证的一种方式,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那么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新的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机关在考虑保证金数额的时候,不再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施日期:1997.01.15)

      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

  •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

      注意:

      (1)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2)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保证,此时分为人保和财保。财保也就是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那么这个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什么来确定呢?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什么确定

      科学合理地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不仅关系到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功效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到司法机关的严格执法。 正是基于此,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指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也指出:“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4条规定:“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

  •   在刑事案件中,缴纳保证金是进行取保候审保证的一种方式,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那么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怎么确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新的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机关在考虑保证金数额的时候,不再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施日期:1997.01.15)

      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

  •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

      注意:

      (1)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2)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8月4日实施)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 解除取保候审要满足什么条件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吋,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延伸补充: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一)由被取保候审人...
  •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近亲属为了取保候审,而缴纳保证金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么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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