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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如何考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08:37:13 0人浏览

导读:

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之后,缓刑期间需要被考察,有的人可能就会疑惑,缓刑如何考察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缓刑如何考察
  • 缓刑的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之后,缓刑期间需要被考察,有的人可能就会疑惑,缓刑如何考察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缓刑如何考察"的内容。

  •   核心内容:了解了一般的缓刑问题, 那么在执行缓刑的时候,对于缓刑犯的一个考验期里面,执行机关是怎么样进行一个考察的呢?具体的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

      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所谓&ldqu...

  • 刑事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争取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4、有悔罪表现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缓刑是在监外暂于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其适用的情况也比较特殊。由违法者的当地社区对其进行矫正。那么,缓刑考验期执行地点规定是怎么样的呢?缓刑考验期缓刑时长是多久?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缓刑考验期执行地点规定

      1、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外,其余的都是在监外执行。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指定的社区教育(防治)机构(一般就是街道办事处法制部门或者是大的社区,居民、村民委会)。

      2、受教育者一般定期到这里来接受教育或者汇报自己的思想觉悟。受教育者可以有限制的选择自己的工作(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要离开居住地属的不设区的市、区、县、旗必须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批准。另外,受教育者不能再缓刑内再犯罪,或者破坏公共治安秩序,将会被取消监外执行资格,和新犯的罪行一并执行。监外执行两日这抵监内执行一日。

      ...
  • 缓刑考验期期限法律规定是多久要根据案情来确定。缓刑考验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在我国,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

  •   缓刑就是指对犯罪人的判处刑罚,但是在一定的时间被暂缓执行刑法的规定,也是对犯罪人的一种悔罪表现行为。那么具体有期徒刑缓刑什么意思?

      主要就是判处有期徒刑后不立即收监执行,而是罪犯仍然处在原来的生活状态,但是必须定期到公安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离开居住地必须申请,剥夺象集会游行这样的政治权利。在缓刑期间,罪犯没有犯罪和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原判处的有期徒刑不再执行。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停止执行缓刑,收监!

  • 有期徒刑缓刑一般是先执行缓刑,缓刑是多长时间,就执行多长时间,如果犯罪人在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缓刑期满后,视为刑期结束,不再执行监禁刑罚,如果在执行缓刑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终止缓刑,对犯罪人收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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