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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6:43:52 0人浏览

导读:

过失性辞退也称即时辞退,一般是指员工本身有过错导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那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   过失性辞退也称即时辞退,一般是指员工本身有过错导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那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为劳动者经试用不合格,或者劳动者违纪、违法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当出现此类许可性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对方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即时辞退: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以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劳动教养。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被劳动教养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 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过错辞退也称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其中的一类就属于过失性辞退,那劳动者过错辞退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为劳动者经试用不合格,或者劳动者违纪、违法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当出现此类许可性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对方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也称即时辞退。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即时辞退: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以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劳动教养。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被劳动教养的。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者过错辞退的情形”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也就是开除,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必须注明劳动者出现过失性辞退情形;无过失辞退需要经济补偿;违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为标准的两倍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 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   周某因具备检验资格及工作经验,被某技术公司聘用,双方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及报酬。但是2011年4月的一天,周某突然收到公司的通知,说周某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内张贴了公告,宣布开除周某。周某拒收通知,认为公司做法属于违法开除,并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周某的请求。

      周某不服,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周某在公司是负责检验供应商的货品的,2010年,北京某商业公司向周某所在公司订购了一批设备,该批设备中所用到的钢是由天津某公司提供的。2011年1月,周某至天津某公司进行质量检验,等周某到达该公司时,该公司已经将周某公司要的钢全部打包了,在此情况下,周某未开包检验便在《检验放行单》上签字。后北京某商业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其订购的设备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设备多方面不符合要求,遂拒收设备。

      其后,周某所在公司认为周某严重失职,给公司...

  •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

    一、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除名和违纪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也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反映了劳动者和单位双方的意愿。 二、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它们都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开除、除名、违纪辞退职工时,可以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须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上...

  •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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