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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超载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15:31:30 0人浏览

导读:

校车是指接送小学生,或者幼儿园的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那么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校车超载处罚
  •   校车是指接送小学生,或者幼儿园的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那么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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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都知道超载是危险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特别是现在有很多学校用校车接送学生,更容易超载,那么校车中巴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校车超载的处罚一般是根据超过额定成员的数量来决定的,按照规定将对校车司机处以相应的罚款,并予以扣分的处罚。校车的运营关系到学生的安全,因此就更需要小心谨慎,随...

  • 现实生活中,常常存在车辆超载的情况,这也是因为交通压力过大所致。超载的司机可能存在侥幸心里,也可能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然而车辆超载是违法违规的,必然要受到相关处罚,但其扣分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为你们解答车辆超载的行为有哪些,超载车辆扣分处罚标准是什么,车辆超载有哪些危害这些问题吧!一、车辆超载的行为有哪些?一般人的固定印象是车辆超载即多载了人,但是其实车辆超载一般包括客车超载以及货车超载两种情况。客车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即属于客车超载,应给予扣分以及处罚。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物的质量,即属于货车超载,也要给予扣分以及处罚。因此,车辆超载的行为主要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以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物的质量。二、超载车辆扣分处罚标准是什么?超载车辆扣分处罚标准要根据超载车辆以及超载行为的不同类型而定。对于客车超载扣分的标准是:如果他人驾驶经营运输的客车载人的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   客车超员不足20%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危险驾驶罪超员怎么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超载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超载不成立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只有如下情形之一才构成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的乘员载客,或者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超载不在上述情形之一,依法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行政处罚,在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前提下,超载是酌定的加重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

  •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即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种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犯罪。

      10月14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曝光了今年以来在我省高速公路因超员违法的营运客车,提醒广大客运车辆司机注意,从下月起,再严重超员不仅丢饭碗,而且还要锒铛入狱。

      客车超载超速入刑不仅约束司机还约束客车车主

      今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将营运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11月1日正式实施。

      刑法修正案(九)在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修改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 校车超载,学校不得放行。若是因为学校未履行安全职责,造成校车出现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公办学校负责人最高将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民办学校责任人也可能被勒令在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昨日,市教育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联合下发《成都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校车安全,该谁负责,一目了然。

    规定明确,校车驾驶人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含)以上交通死亡事故,3年内未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若校车驾驶人不具备相应条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会为校车备案。

    规定指出,在校车运载学生前,学校要指派专人查验车辆,运载学生的数量超过核载人数的,不得放行。若发现驾驶人饮过酒,也不得放行。校车不能随意在车站停靠下人。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划学生集中上下学时的...

  •   小车超载一人可能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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