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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1:36:53 0人浏览

导读: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那么,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招摇撞骗罪的特征
  •   现实生活中,招摇撞骗的现象我们已经看见了不少,这样的行为是会处罚刑法招摇撞骗罪的。那么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招摇撞骗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

  •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九  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
  •   欺诈罪和诈骗罪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的犯罪名称,有很多人认为这两者是同一个意思,但其实并不然。那么,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欺诈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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