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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当事人处分其财产的书面文件,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那夫妻共同遗嘱效力如何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遗嘱的类型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继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第二种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自己财产的共同遗嘱;第三种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的遗产首先由生存一方继承,等到双方都死亡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再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对于第一、二种类型的夫妻共同遗嘱而言,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亡后,共同遗嘱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遗嘱中处分死者财产的部分生效...
夫妻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虽然我国继承法中未提及合立遗嘱,但合立遗嘱,特别是夫妻合立遗嘱,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夫妻共同遗嘱的有效性要考虑以下方面:
(1)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
(2)合立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相互之间的信赖以及特定家庭关系而作出的,它不完全等同于契约之合意行为,这种与特定人身关系相联系的合立遗嘱,是人身关系的自然表达,能够保证家庭财产流转关系的安全运行。在遗嘱方式的有效性问题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既是对死者遗愿的尊重,也避免或减少了遗产继承关系的不稳定。
(3)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具备,但主要还是遗嘱的实质要件,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
一般而言,共同遗嘱大多存在于夫妻关系中,那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障碍。
2、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一定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时要遵循平等的原则,并且对于不能分割的财产,应当确定所有权为一人所有,没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收到金钱补助,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决定放弃财产,需要对放弃财产协议进行公证,那么夫妻放弃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夫妻放弃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这个,说明婚后也可以进行财产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书生效后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权归属问题发生变化。这是协议当事人都容易明白的。产权发生变化之后,基于财产的收益、处分等问题也发生变化。如银行存款的利息、房产的增值部分、股权的股息等等财产这些既不属于工资、也...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夫妻,作为口头遗嘱的订立来说,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成立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可以是夫妻吗?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订立的程序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可以是夫妻吗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夫妻,见证人应该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并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只要在场的见证人中,能认定有两人不在上述三种人之列,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只有一人不在上述三种人之列也是无效的,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里的“利害关系人”一般包括两类人:一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的...
一般遗嘱由遗嘱人单方作出,所以遗嘱人死亡遗嘱即开始生效。共同遗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其死亡时间先后不同,同时死亡的为数不多,从而遗嘱生效时间不能与一般遗嘱一样认定。那么共同遗嘱什么时候生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共同遗嘱什么时候生效?
在共同遗嘱人中的一人死亡时,遗嘱中涉及该遗嘱人遗产的内容也就应发生效力,而涉及未死亡的遗嘱人的遗嘱内容则不能发生效力。只有在共同遗嘱人全部死亡的情况下,共同遗嘱才能全部生效。因此,对共同遗嘱效力的认定,应当以各个遗嘱人死亡的时间具体确定。
还应注意不同类型的共同遗嘱,其生效时间又有不同要求:
(1)共同遗嘱实为相关联之遗嘱时,一方死亡,遗嘱应认定为生效,生存方原则上不得变更或撤销遗嘱,或者进行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处分行为;
(2)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的共同遗嘱,一方死亡时遗嘱生效,生存方的遗嘱内容即失去效力;
(3)相互指...
很多夫妻现在在结婚时都会对自己的财产做出约定,以免以后对财产有所争执,但这份约定对外也具有效力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看看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具体分析如下:
1、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根据新婚姻第19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通过。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约定而不承担该债务。夫妻中未借债一方只要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
2、至于...
案情简介:
原告:李甲,男,50岁。被告:高某,女,76岁。被告:李乙,男,54岁。被告:李丙,女,52岁。
被告高某系李甲之母,被告李乙为原告亲生哥哥,被告李丙与原告及被告李乙系同父异母兄弟姐妹。解放前原告父亲李某先后与李丙母亲孟某和本案被告高某结婚。解放后经组织协调,原告夫妻李某与李丙之母离婚。1996年6月李某与高某根据《上海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购买了位于上海某区的一处房产,房屋产权证人为杨某。1996年7月李某与高某共同亲笔书写了题为《我们的决定》的文书一份,内容大致为:将该房产产权交由李甲乙人所有,别人无权干涉。1997年,李某因病去世。2003年12月,原告李甲同被告李丙取得联系,表达了李某的意愿。李丙收到李甲的通知后,于2004年给李甲回音主张继承李某名下的该房产。双方在此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
2004年2月,原告向上海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李某的遗嘱《我们的决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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