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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跨省转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4:10:22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就是劳动者在其他城市工作需要将医疗保险转到其他的地方的行为,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
  •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就是劳动者在其他城市工作需要将医疗保险转到其他的地方的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其具体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保卡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医疗卡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对医疗保险转移信息和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打印《联系函》,一份留存,一份转出至原参保地经办机构;

      3、在1...

  • 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是劳动者极为关注的问题,那么公司养老保险转移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公司养老保险转移适宜主体、公司养老保险转移的手续、养老保险转移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公司养老保险转移适宜主体原在本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并已在外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跨经办机构转移的。转入人员:原在外省(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已在本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跨经办机构转移的。二、公司养老保险转移的手续1、持填写完整的《临沂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2、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后,持联系函、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
  • 社保对于我国的社会稳定性是起了非常大的作用的,有些人则会因为生活或者工作的变动进行社保转移。进行社保转移是需要相关的手续的,有些人则想找人代办。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社保转移手续能否代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社保转移手续能否代办社保转移是可以找他人代办的,而代办人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社会保险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
  • 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被公司炒鱿鱼、自己找出路创业等情况下,自己养老保险中断了,那么怎么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后可通过两种方式接续社保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怎么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后可通过两种方式接续社保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通过单位接续关系职工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个人身份接续关系可以按所在省份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果缴费中断,可以通过补缴相关年限的保险费,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
  • 社保跨省转移的办理手续如下:1、参保人向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3、现参保地同意接收的,出具接收函;4、原参保地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更多关于跨省如何办理社保转移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跨省如何办理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

  • 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及其职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

    用人单位派驻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人员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暂缓参加。

    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劳社医疗[2001]10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13日

    执行日期: 2001年12月1日

  • 社会保险不能全额转移。社保转移的话转移的只是个人缴费账户部分,公司缴纳部分归入到国家养老基金库。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应当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养老保险分为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养老保险两种,两者的缴缴费基数也是有所差别的。在这里给大家普及有关养老保险的知识,毕竟养老保险是关系到我们以后晚年生活的保障,今天就先了解下养老保险的死亡办理流程的内容。一、养老保险的死亡办理流程(一)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单位办理人凭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终止缴纳医保费的证明材料,到社保部门养老待遇业务窗申报。经核定后,办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待遇计发表以及单位按养老待遇业务窗核定的待遇金额开具的“收款收据”,到基金管理业务窗办理转账。(二)无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由亲属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死者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直系亲属,还需提供与死者的劳保关系登记表或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养老待遇业务窗申报。经核定后,办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待遇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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