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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买卖,但个人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第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第二,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
第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
第四,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
第五,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第六,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会被收回。
第七,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给农民朋友的,但是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被收回使用权。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看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应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二、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七十七条规定,非法占用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应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三、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使用集体土地的,如没有给农民和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的,应收回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四、临时使用土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者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者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2、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4、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6、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农村的宅基地一般都是集体土地,宅基地一般是属于农村自建,是没有经过市场流通的,和商品房的交易市场不一样,不能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买卖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有没有期限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有期限吗的相关内容。
一、宅基地使用权有期限吗宅基地年限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 、建造房屋、添加附属设施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添加附属设施,比如厕所、猪舍、工棚等。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还有权在使用权范围内的宅基地上种植树木、花草等。
2 、相邻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的条件。
(1)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
(2)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
l、申请时限: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的三十日内提出申请;成片开发用地采取一次出让、分期付款、分期提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每期付款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申请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方;
3、受理
提交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缴纳凭证,其他材料同初始登记。
4、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同初始登记。
5、上报市局地籍处地籍处审核、报批、填写土地登记卡、缮制土地证书。
众所周知,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买卖,但个人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第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第二,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
第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
第四,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
第五,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第六,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会被收回。
第七,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给农民朋友的,但是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被收回使用权。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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