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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收集抚养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7 16:36:16 0人浏览

导读:

当打离婚的官司的时候,为了争取抚养权,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那么,怎么收集抚养证据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收集抚养证据
  •   当打离婚的官司的时候,为了争取抚养权,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那么,怎么收集抚养证据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怎么收集抚养证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

  •   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甚至是逃避债务等问题的出现,许多夫妻借着假离婚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一旦出现假离婚的行为,该怎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呢?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假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一、假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法律上并没有所谓假离婚,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都是真离婚,因此,没有假离婚证据收集这么一说。

      如果是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话,对法院来说首先要分清双方当事人是否是真离婚,什么情况下离婚,什么原因离婚,平素关系如何等等。判断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要从多方面调查。

      1、询问申请执行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利害关系,对其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应当慎重对待,结合其它信息综合分析;

      2、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

  • 离婚证据的收集:1、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存款、房产等。2、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比如双方收入证明等。3、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比如照片、鉴定报告等。4、可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方式:1、自行收集。当事人可以收集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影像、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2、申请取证。当事人还可以请求村委会出具协调证明,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报案记录等证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   在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确定,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但确定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变更的,不过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那其中哪些是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呢?怎么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是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与子...

  •   有些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对于孩子抚养权争夺也是需要提供一定证据的,那孩子抚养权证据如何收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首席特邀嘉宾-崔孟文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如何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这个问题。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律师一般都可以调取这些材料。

      3、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书面证据。

      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

  • 证明离婚证据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印证共同财产、债务等相关情况的证据;无生育能力证据主要用于证明自己无法生育,子女应随自己共同生活;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住房情况的证据关于夫妻双方拥有的住房情况的证明,产权证书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已经没有感情了,那么就会提出离婚的请求,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了纠纷,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管辖法院是什么呢?一、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如果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你可依法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二、诉讼处理孩子抚养权的结果1、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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