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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未遂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4:42:18 0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有些火灾是人为放火造成的,人为放火就会构成放火罪,那放火未遂如何认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放火未遂如何认定
  •   生活中有些火灾是人为放火造成的,人为放火就会构成放火罪,那放火未遂如何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认定行为是否属于未遂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着手”是指:

      1、行为必须是接触或者接近了犯罪对象,对犯罪客体构成了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胁;

      2、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即如果不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去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3、行为与预备行为相比,能直接的揭示行为人的犯罪意图。

      对放火罪而言,拿火柴的动作则是预备行为;开始点火,则属于已经“着手”。

  •   在法律上对于犯罪是有分为犯罪既遂以及犯罪未遂两种状态,根据这两种不同的犯罪状态也就有着不同的惩处标准,在绑架罪中也是如此。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如何认定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1、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2、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

  •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是我国一直以来的一句俗语,由此可见在我国放火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违法类型,对于放火罪,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十分严格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放火罪未遂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放火罪未遂如何认定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本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就既遂。

      根据本条和...

  •   在法律上对于犯罪是有分为犯罪既遂以及犯罪未遂两种状态,根据这两种不同的犯罪状态也就有着不同的惩处标准,在绑架罪中也是如此。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如何认定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1、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2、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

  •   转化型抢劫既遂与未遂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谓“犯罪未得逞”是指没有达到行为人主观上的犯罪目的,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追求的结果没有发生。

      【案情】

      2014年11月11日7时许,车某自带剪刀、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至一店面门口,盗窃一辆红色电动车。车某先将电动车推到离店面约80米的主干道路口,然后通过拆接电线的方式启动电动车,正准备骑车离开时,被车主陶某及时发现,陶某抓住车某的衣领,质问车某为什么偷他的电动车。车某为了逃脱,便朝陶某左侧脸部打了一拳,陶某则将车某抱住,两人扭打倒地。经路人报警后,车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陶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440元。

      【分歧】

      本案中车某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但对于是抢劫既遂还是抢劫...

  •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未遂有很多种,包括: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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