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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4:58:58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房产赠与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房产赠与条件
  •   房屋赠与是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房产赠与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房产赠与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房产赠与条件是什么,你又是否知道如何划分的呢?是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您带来了关于房产赠与条件是什么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

  •   关于房屋赠与法律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同时也是十分敏感的,在这之前最好掌握一些与它相关的法律常识,首先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产权纠纷。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为你解决房产赠与的条件是什么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产赠与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适合,作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赠与人需依法成立,国家机关需根据有关法律设立,企业应当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需经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作为自然人的赠与人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但对于受赠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2. 赠与人对房屋应当具有所有权,房屋赠与决定了房屋的权属,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表现,仅对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的当事人,如房屋的承租人、借住人,或者不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当事人,如代管人等都不能赠与房屋。不...

  •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无偿赠与受赠人财产的合同,附条件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件或者义务,只要在满足相关条件或者义务合同才能成立。那么赠与合同能有附条件吗?赠与合同附条件在法律上是允许存在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赠与合同能有附条件吗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

  • 在对房产进行继承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的过户手续,其中就需要先办理房产公证手续。那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走哪些流程呢?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呢?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一)继承手续程序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   如果家里的长辈死亡,留下了一笔财产,作为继承人想要拥有这笔财产,要证明自己的身份,要经过公证手续的,这样才能确定继承人的身份是合法的,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继承都需要进行公证,那么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条件

      1、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具体限额由各地方公证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项规定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

      2、申请继承的遗产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账户内的资产、职业年金等财产;

      3、申请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4、申请人保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

      二、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

  •   当被继承人的遗产涉及金额较小时,公证处针对小额遗产继承公证会简化程序,那么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条件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具体限额由各地方公证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项规定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账户内的资产、职业年金等财产;

      (三)申请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四)申请人保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

  • 房屋赠与公证未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无效

    2007年9月,张大爷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给孙子小张,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但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张大爷病重,医治无效死亡。张大爷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也包括小张的父亲。此时,张大爷的另外一个儿子、女儿认为该套房屋是父亲的遗产,应作为遗产继承,想出卖该套房屋,房屋款平分。但小张认为,该套房屋是爷爷赠与他的,赠与协议做过公证,不应再由二人继承。最后三人闹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告知:原赠与协议尚未生效。

    司法解答: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签订《赠与合同》的形式,将赠与...

  •   房子是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遮风挡雨,休息的地方,因此房子算得上我们生命中比较重要的几类东西之一了,可是就算是这样也改变不了房产本质是物品。是可以赠与以及发生所有权转变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房产赠与和继承的区别在哪。   一、什么是房产赠与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什么是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三、房产赠与和继承的区别在哪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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