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怎么办

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30 14:31:23 0人浏览

导读:

在工作中妇女生育后身体还未完全恢复的,按照规定应给相应假期,那么,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怎么办
  •   在工作中妇女生育后身体还未完全恢复的,按照规定应给相应假期,那么,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产假期满后,不能适应原工作的,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1至2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 产假期满还不能正常上班怎么办

    小郑是某公司的财务人员,由于自幼多病,体质虚弱,第一次怀孕曾不幸流产。第二次怀孕后,经保胎治疗,终于产下一女婴。90天产假休完时,婴儿状态正常,小郑却还是经常头晕心慌,失眠多梦,医生建议她暂缓上班,待身体恢复健康后再回公司工作,并为其出具了产后身体状况证明。小郑持医院证明请求公司给予照顾,延长产假30天,但遭到拒绝。

    案例评析:

    小郑所在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小郑应该服从。产假天数是根据妇女生育后身体恢复的需要制订的,对于多数人来说,90天产假期内足以恢复身体健康,除多胞胎生育或难产的以外,一般不得延长产假。

    律师建议:

    小郑产假期满后因体弱仍无法上班工作,确属特殊情况。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小郑可根据这一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   王某因身体素质较差,曾经两次怀孕都自然流产 。第三次怀孕后,产下一男婴,由于体质虚弱,分娩时曾晕倒。90天产假休完时,王某刚出院不久,四肢乏力,奶水不足,婴儿也体弱多病。医生建议王某最好暂缓上班劳动,待身体恢复健康后再上岗劳动,并为王某出具了产后身体状况证明。于是王某持医院证明向单位领导说明情况,请求给予照顾,批准延长产假30天,但遭到拒绝,怎么办?

      王某所在单位的作法是合法的,王某应该服从。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这是根据妇女生育后身体恢复的需要而规定的,也就是说,对于多数妇女而言,生育后休息75天(产前假为15天)足够恢复其身体健康,除多胞胎生育和难产 等情况外,一般不得延长产假。王某产假期满后因体弱仍无法上班工作,确属特殊情况。1988年9月1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

  •   我国劳动合同常见的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约定了服务期限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没有约定时间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普及有关于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如何处理的知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

  • 女职工产假规定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法》,其具体内容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带薪年修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法定休假待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并不存在冲突,休了产假还能休年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   我在一公司上班,去年10月初,我休产假回家了。但是我的劳动合同于当年10月底到期。因为在家休产假,所以我也没有回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产假结束后,我回单位上班,单位提出因为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所以不再续用我,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

      劳动法律师答复: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你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根据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   核心提示:下面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您详细解说关于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的详细内容。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

  •   我们在入职之后,人事都会跟大家签订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与试用期时间有关的,如果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内想要辞退员工,或者的不打算续签的话,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那么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什么情况下有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