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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1:41:18 0人浏览

导读:

生育保险待遇是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有的各种帮助和物质补偿。那么,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   生育保险待遇是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有的各种帮助和物质补偿。那么,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三)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济南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

      2、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

  •   生育保险待遇受各国政治、经济和人口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其项目和保障水平有所不同。但其最基本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产假。指职业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有薪假期。其宗旨在于维持、恢复和增进受保护产妇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个人生活的能力,并使婴儿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按照1919年第3号《生育保护公约》要求,产假至少为12周。1952年第95号《保护生育建议书》又提出,产假应延长至14周。2000年第183号《关于修订1952年<生育保护公约>(修订)的公约》规定,产假不少于14周;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纳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一些国家的产假规定有延长的趋势。

      二是生育津贴。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1919年第13号《生育保护公...

  •   女性承担了生育后代的责任,国家在生育方面提供了补贴,女职工可以报销生育保险,而且还有不少钱,那如果没有参加工作的女性怎么办呢?政府也有规定,如果男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其配偶也是可以报销生育报销的,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什么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

  •   什么是生育保险?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新社会保险法对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有哪些规定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释义】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

      【参保范围】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建国初期延续下来的传统生育保险制度。

      传统生育保险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覆盖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

      具体待遇标准,按照《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执行,即职工生育后,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的生育产假工资、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的管理由职工所在单位负...

  •   生育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出台的,保护妇女劳动者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要提供《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3、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由...

  • 时报Q友“囡囡”:我怀孕4个月了,还没有跟男友领结婚证,现在单位已经给我交了一年多的生育保险。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是否可以使用该保险?  魏姗姗答复:针对囡囡提出的问题,我咨询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医保办的生育保险咨询部门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针对未婚先孕的情况,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初婚初育的,可以按照登记制度,在孩子出生前,及时到相关单位办理结婚证与准生证即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  此外,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   国家为了保障广大女性的合法权益针对生育妇女设立了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给予女职工的福利。那么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相关内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秦宇。以下为大家解答“未婚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的问题

      答: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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