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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继承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5:12:21 0人浏览

导读: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那么,农村房产继承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农村房产继承条件
  •   房子不仅是我们安家立命的场所,也是家庭重要的固定财产,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那么农村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农村房产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

  • 房产继承的条件:1、继承的房产要求一定是合法的财产;2、房产继承要按照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顺序;3、继承的房产需要进行公证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父母百年之后给子女们留下了一些财产,而这些财产往往都会有房子,房子作为法律上规定的不动产。往往都需要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许多人不清楚怎样去办理。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房产证继承过户的流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房产证继承过户的流程(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
  • 农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在房产继承中,如果需要公证的可以办理公证,能够使继承过程能够更加顺利,但是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如果存在多份遗嘱的,继承公证的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那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房产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一、房产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二、公证继承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继承房屋则需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

  •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那么,怎么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应当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产权有没有争议、有无其他债权债务;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
  •   赠与是一种不求回报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把自己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赠与都是有效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守一定的流程。那么,农村房产赠与条件是什么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与它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农村房产赠与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我们每个人都逃不过生老病死,这个时候财产就是归继承人所有,当我们的父母老了的时候我们可能就要进行房产的继承,但是继承房产是需要条件的。那么大家知道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条件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二、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条件  1、首要条件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有的父母为了避免子女在自己去世后因争夺房产发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子过户给子女或继承人,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合法的继承人

      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

  •   在继承人继承房产办理房产公证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么,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1.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对此,《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已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在公证实践中,特别是房产部门出具的临时产权证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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