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14:57:23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于1999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那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   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于1999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那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以上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程序

    1、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户主向其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2、 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收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委托申请人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公布申请人名单,征求群众意见。申请人名单的公布期不得少于7日。

    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将申请人名单、核查意见和材料以及有关群众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3、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后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应当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 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2) 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或除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须品外的非生产性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为当地最低生活...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那么,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对象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

  • 尊敬的xxx:

    申请人xxx,(性别),现年**岁,xx村村民。

    家庭人口:*人。妻/夫:xxx,现年**岁。子:xxx,现年**岁。

    家庭情况简介:

    申请人xxx,家有84岁的奶奶,有一个读书的孙子,还有一个只懂得花钱的哥哥,父母没有固定的收入,家里只有2亩田地,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xxx体弱多病更无劳动能力。子xxx虽说正当盛年,不仅不能自立,日常饮食起居尚需年迈的父母料理。一家三口均无劳动能力,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

    我的家庭是不幸的,但所庆幸的是我们生活在温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县乡各级政府的拳拳爱民之心,使我们看到了活下去的曙光。我的申请,无疑给国家增加了负担,也给政府增添了麻烦。对此,我深感不安与惭愧。但这实在又是迫不得已之举。相信各位领导能理解我的无奈。

    并祈盼早日获得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   说到房子,相信很多人都会头痛,近些年来,房价不断上涨,让很多人望之却步,却又不得不买,很多人都因此要还好几十年的房贷,才能还清。那么大家知道安置房住房的申请条件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房住房的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安置房住房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 领取社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 在职或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社会困难户。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那么,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对象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

  • 经济适用房新规定就是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中规定了可申请济适用房的条件、优惠和支持政策、以及房屋买卖的限制性规定,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制定。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2、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二、经济适用房新规定1、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2、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
  •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就可以了,和账户里面有多少钱没有关系。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订了购买住房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