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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5 14:14:32 0人浏览

导读:

在民事生活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违反民法的相关规定,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
  •   在民事生活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违反民法的相关规定,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主要有两条:(1)侵犯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2)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民事法律的规定。民事违法行为种类多种多样,仅合同违约行为就有许多种,侵权行为包括环境侵权等多种,一一列举半会儿列不完,这里做个大致分类,民事违法行为可以分类如下:

      一、民事违法行为分为违反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两大类。

      1、前者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后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二、民事违法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

      1、违法的作为是指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2、违法的不作为是指不实施法律所要求做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的解答。

  •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   民事主体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主体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任何公民都可以是民事主体,都是有民事主体资格。我国公民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人,当然可以作为我国民事关系的主体,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同样也可以作为我国民事关系的主体。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依照我国民法规范取得的权利,同样受我国民法保护。作为民事主体的公民,也称作自然人,即区别于团体组织(法人)的个人。

      法人是一种组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非任何组织能成为法人,能够作为法人的组织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在一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是民事主体。国家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而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与其他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相比有两个特点:

      (1)主体资格的广泛性。任何公民(自然人),一定的团体组织(法人)以及国家(在特定情况下),都可以...

  •   在侵权行为中,如果被害人有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失的,是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的,如果加害人不同意,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那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财产损害赔偿

      所谓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所造成的财产支出和收入减少,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柳文彬律师。

      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种类有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种类有: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   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法通则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我国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及相互之间在我国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我国民法中的一些规范,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民事责任和民事保护措施等,适用于一切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法律部门中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的法律规范,要以民法的法律准则为其依据的准绳。

      我国民法也有涉外效力,这是指当我国民法与外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应该使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八条作了专门规定。

  •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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