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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1:03:14 0人浏览

导读: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离婚,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很不一致,国际上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国际私法调整离婚的法律冲突。那么,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   涉外离婚是指有一方为外国人的离婚,一般来说涉外离婚是比较复杂的,那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一、协议离婚

      (一)《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双方携带以上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机关核查材料后,当场发证。

      二、诉讼离婚

      (一)管辖权

      在国内...

  •   港澳台、外籍人士协议离婚的程序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

  •   港澳台、外籍人士协议离婚的程序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

  •   涉外结婚公证的含义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涉外结婚公证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涉外收养公证就是证明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这一行为进行的公证。那么,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当事人应向被收养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申请。

      2、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必须由收养人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收养人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来中国办理收养公证的,不能来的一方可委托另一方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   涉外离婚同样需要证件办理登记离婚,主要的证件一般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任何形成、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行为,都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那涉外离婚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涉外离婚需要什么证件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涉外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   涉外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涉外协议离婚必须要符合办理的条件,准备好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进行办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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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香港、澳门、台...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的程序更为简单,所花成本也更低,因为协议离婚只需要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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