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5:27:17 0人浏览

导读: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么,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
  •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那么,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
  •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就是“哺乳期怎么离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   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提出抚养权变更的主体,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离婚夫妻的一方当然可以。子女是否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权利主体是夫妻或原夫妻双方,即子女的父母双方,子女并不拥有抚养权;因此子女无权要求抚养权变更。子女如果想跟随另一方生活,在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由另一方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的方式,实现抚养人的变更。

  •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即使是夫妻走上离婚的道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尽力争取到的。那么,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作为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

  •   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

      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

  •   离婚后我们都知道对子女的伤害是最大的,那么如果发现抚养方不适合抚养孩子是,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那么,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二)诉讼变更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或者出现法定变更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