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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何影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15:21:57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公司在三十天内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认定成工伤,公司是需要负责的,那么很多企业家比较疑惑,职工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何影响吗?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职工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何影响
  •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公司在三十天内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认定成工伤,公司是需要负责的,那么很多企业家比较疑惑,职工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何影响吗?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如果确认是工伤,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如果员工离职,则企业要承担员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企业的负担,一切医疗费用和待遇均由社保部门解决。如果连续不断地出现认定工伤,只能说明企业在管理上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漏洞,它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声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

  •   劳动者缴纳个人社保费用,用人单位也需要缴纳社保费用。当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用,对于劳动者个人会产生什么影响?是否影响办理退休手续?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影响?

      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三是个人储存额记账利息的累计金额相对减少。这将导致职工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降低。

      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是否影响办理退休手续

      用人单位因为经营困难等原因欠缴了养老保险费等。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申办退休手续时,有关机构以用人单位存在欠费为由拒绝办理退休手续。

      此种情形下个人缴费年限超过15年能否办理退休手续?对于用人单位的欠费,能否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等用人单位有缴费能力时再补缴?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

  •   小刘是某配件厂车工,在替同事看管车床时违章操作造成丝杠顶弯,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元。他也右手受伤,被认定为10级伤残。单位对小刘的工伤性质没有异议,但要求小刘承担因违章操作而给单位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1万元,从工资中逐月扣除,扣除后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小刘疑惑:按照工伤无过错责任原则,单位扣发自己工资是否于法有据?

      第一,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30条规定:“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可见,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是有追偿权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

  •   人从一生下来就不断面临受伤的危险,小时候有大人帮助躲避,长大了之后自己也有了自我保护的意识,但仍然不能保证百分百不受伤,即使是工作之后也是一样。那么,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 农民工用工负伤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有很多公司都不为员工购买保险,但是员工一旦发生工伤被认定之后,公司又想给员工补缴工伤保险,那么补缴工伤险后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

      依据这项规定,公司如果及时为工伤职工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

  •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   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后,用人单位没有替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这时候受伤职工能否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的,劳动者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资料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可否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劳动者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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