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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翻唱歌曲侵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16:19:25 0人浏览

导读:

互联网的存在对于我们实在是太重要了,在网络上翻唱他人歌曲是事情经常出现,那网络翻唱歌曲侵权吗?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网络翻唱歌曲侵权吗
  •   互联网的存在对于我们实在是太重要了,在网络上翻唱他人歌曲是事情经常出现,那网络翻唱歌曲侵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 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和人工化越来越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然而,随着网络的大量普及,关于网络侵权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所以,今天,将对“网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网络侵权的主体网上的侵权主体大致可分为四类: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网上信息获取者、网上信息提供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归责原则。二、网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有三种,过错归责原则: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客观上已参与网络,对每一次受侵权行为都有客观上的参与,具备了追究其责任的客观要件,所缺的只是主观要件,即适用过错原则来追究其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未受到合法保护,仍应考察其主观意识状态,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网络著作权提供方参与网络著作发表,但这是一种无形资产,只有在等到侵权行为发生后,...
  •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侵权案件也开始发生在网络上,人们对于上网量的增加导致很多侵犯网络著作权问题的出现。很多人就非常好奇侵犯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应该是多少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解决这个疑惑吧。一、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于上述条款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2日公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
  •   网络是把双刃剑,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也给网络侵权搭了便车。网络侵权为了维权而起诉需要找准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怎么确定网络侵权管辖法院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针对日益活跃的信息网络,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

  •   一、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

      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那么,何谓“作品”?网站转载的文章属于“作品”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所以,结论很清楚,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朱寿全律师状告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侵犯网络著作权一案。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是原告。他在诉状中称,自2004年12月22日至2006年3月17日甚至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告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采取不劳而获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其网站页面“法律在线”项下的“公司法在线”、“婚姻法在线”、“合同法在线”、“劳动法在线”和“知识产权在线”等栏目中,从结构设置到栏目具体文章内容,以及有关材料的选择、编排等方面,完全复制、抄袭、剽窃了原告个人网站中的相关内容。朱寿全认为这侵犯了他因网络著作权所享有的相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扰乱了律师市场管理的正常秩序,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在原告和被告网站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人民币等。

      据朱...

  •   相信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看网络小说,而很多人正是通过网络著作来赚钱。写自己的原创文章而火了的更是很多。而又有一部分人会抄袭他人著作,这就属于网络著作侵权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网络著作权侵权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等。...

  • 网购产品侵权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当事人还可以协议管辖,通过协议的方式选择由侵权地或住所地法院管辖。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如果没有提的,应诉答辩后则成立应诉管辖。另外,如果通过快递方式交付的,原告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618网购热潮即将到来,遇到网购纠纷要起诉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从法理分析,网购纠纷实际上是合同纠纷,确定网购纠纷的管辖法院首先应当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出发,即网络购物双方在合同的管辖上签订有协议,应遵守协议;若协议上没有约定,则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网络购物双方在合同的管辖上签订有协议,应遵守协议

      尽管协议管辖优先适用,但根据司法解释第31条的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例如某网购用户必须先注册才能下单购物,如果注册时用户协议是一种格式合同,即使用户协议中注明了“有关争议,应提交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条款,但因网站没有以合理方式提请用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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