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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4:10:26 0人浏览

导读:

这里以浙江省补办出生证明为例,小孩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1、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等材料; 2、申请人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针对小孩出生证明补办流程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小孩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   现在每个小孩出生后都要办理出生证明,以后办理户口或者是入学的时候都需要用到。可是如果不慎小孩出生证明丢了就麻烦的,这时候就需要补办,小孩出生证明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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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很多家长都会有一个疑问,出生证明补办可以吗?该证明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到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去补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肖鑫律师。今天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2018年出生证明补办流程。2018年出生证明补办流程如下: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以浙江省来说,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法律依据:《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新生儿监护人或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申请补领与原证内容一致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领登记表、提交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补领副页的,还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由本人补领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现在每个小孩出生后都要办理出生证明,以后办理户口或者是入学的时候都需要用到。可是如果不慎小孩出生证明丢了就麻烦的,这时候就需要补办,小孩出生证明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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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生活中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可以直接补办,但是如果我们身在异地丢失身份证的,身份证异地挂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注:这条是受理点要做的事,跟个人无关)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 出生证明补办地点是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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