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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6:21:37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   交通事故是根据损害的结果来判断轻重的。假如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

      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在新闻报道上看到“重大交通事故”一词,一般是驾驶员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那么重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重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

  •   在现代生活中,交通工具的普遍使用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也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

  •   由于明确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类型,两高司法解释成为打击各类环境污染罪的有力抓手,这也使得过去3年,各地污染环境罪案件数量显著上升,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罚如何确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2、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3、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致使多人发生明显中...

  •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的,对方可以向其申请理赔,造成死亡结果的,当事人应当注意理赔的具体项目及期限,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理赔的期限是什么呢?一、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1、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交通事故死亡理赔的期限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
  • 环境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非常重要,对于污染环境的恶劣行为,刑法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休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环境,为了保护环境,我国通过《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此种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一方死亡的,是需要交警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从而来决定对后续的赔偿比例是怎样确定的,不然是无法进行计算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方死亡如何赔偿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死亡如何赔偿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

  • 如果当公司的员工在上下班的时候或者出差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可能属于交通事故工伤。但是由于交通事故实际情况复杂,所以还是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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