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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保险的优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08:38:46 0人浏览

导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按照当地医疗政策进行报销,不同地区其报销方式是不一样的。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城镇居民保险的优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城镇居民保险的优点
  •   城镇居民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城镇居民保险的优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按照当地医疗政策进行报销,不同地区其报销方式是不一样的。山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山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是按照一定金额进行报销,不同医疗金额所报销的比例也会有一定的不同,比如医疗费5000元以下的,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山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5000元以下部分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40%;二、5000元至10000元部分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45%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35%;三、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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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职工城镇居民参加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同构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重点保障患者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兼顾门诊小病支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对象和享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非在职的在校大学生等困难城镇居民参保费用,主要由财政给予补助。
  •   城镇居民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城镇居民保险的优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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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规定和管理

      1、试点原则

      1、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3、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4、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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