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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同性婚姻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4:30:28 0人浏览

导读:

同性恋在我们的身边是很常见的,同性恋也就是同性之间谈恋爱的情况,现在很多国家已经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那么在我国同性婚姻合法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在我国同性婚姻合法吗
  •   同性恋在我们的身边是很常见的,同性恋也就是同性之间谈恋爱的情况,现在很多国家已经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那么在我国同性婚姻合法吗?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同性婚姻在我们国家不合法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们可知,目前中国的法律规定的结婚的对象是限于男女之间的。对于同性之间目前是不能够进行登记结婚的。

      二、同性可以结婚的国家

      在中国不能够进行法律登记结婚,那么哪些国家已经允许了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呢?

      1、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2、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

  •   长久以来,同性婚姻都是人权讨论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谈论最多的就是“同性婚姻合法吗?”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规定有哪些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同性婚姻合法吗

      同性婚姻,在很多国家已经得到了允许,甚至同性婚姻还是可以收养小孩的。在中国,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可能大多数人还是不能够接受同性婚姻的。

      我们的现行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是存在悖论的,我们的《婚姻法》完全是从异性婚姻考虑进行设计的,其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没有考虑的同性婚姻问题。

      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同性是无法登机结婚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的法律将同性婚姻完全排除在外,也不等于同性婚姻在我们这里就一定不合法。《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

  •   拉美:第一桩合法同性婚姻

    一对阿根廷同性恋者28日在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为拉美地区第一对合法的同性伴侣。

      这对阿根廷同性恋者是亚历克斯·弗雷雷和何塞·迪贝略,他们当天在阿根廷最南端火地岛省首府乌斯怀亚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正式成为合法伴侣。

      亚历克斯和何塞今年4月向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结婚,但遭到拒绝。他们随即提出起诉,法官作出了支持他们结婚的判决。但在他们准备于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当天登记结婚前,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家法院推翻了原先的判决,禁止他们登记结婚。

      这桩同性婚姻在阿根廷社会引起激烈争议。由于火地岛省省长法比亚尼·里奥斯倾向承认同性婚姻,于是他们前往火地岛首府乌斯怀亚,在当地的民政部门成功登记注册。

      链接:同性婚姻大事记

      1901年,默里·霍尔去世。作为...

  •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区别以及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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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婚姻的法律常识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4、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5、人民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均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不能再就婚姻效力问题提出上诉。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而...

  •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两者看起来很相似,那么,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具体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

  • 《婚姻法》第十一条对可撤销婚姻案件适用何种程序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是一审程序的一种,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的一种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由此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可适用简易程序。一是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审理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庭只有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才适用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是民事审判一审程序中最完整的一种程序,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特点,是整个民事审判一审程序的基础,因此,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民事纠...

  • 案例简介李刚采用威胁的手段迫使汪雨菲与其结婚,婚后,李刚经常对汪雨菲拳打脚踢,经常吵架,终于,汪雨菲不堪如此折磨,在结婚后第九个月向法院提出撤销二人婚姻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问是否合理?(上文人物均化名)律师分析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对因胁迫所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任命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或恢复自由之身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中,李刚和汪雨菲的婚姻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撤销的婚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明确规定,李刚和汪雨菲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为二人共同所有,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协商为先,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所以汪雨菲的要求是合理的。关联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
  •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有效婚姻主要是:

      (1)丈夫在婚前或婚后必须赠予妻子一定数额的聘礼,离异时必须给妻子离仪,以示对妻子的关怀和尊重,并充分履行赡养妻子和子女等义务。

      (2)妻子有义务服从和服侍丈夫,哺育、监护未成年的子女,同时有权管理、支配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的私产。

      (3)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所生子女为合法婚生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4)建立在有效婚姻基础上的两性关系,为夫妻间合法的性关系,受法律的保护。

      (5)超出此范围外的男女间的私情,为教法所不容,构成通奸罪,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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