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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裁定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8 17:47:04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不同的案件,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也是不一样的,通常有行政裁定、行政判决、行政裁决等,看起来特别的相似,比较让人抓不着头脑,确实很难分的清,那么判决裁定的区别?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判决裁定的区别
  •   很多对法律不那么熟悉的人,对判决裁定的定义以及判决裁定的区别不是那么清楚,那么法律快车小编今天就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判决裁定的定义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

  •   刑事审判中,裁定是对诉讼中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裁定与判决有怎样的区别?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刑事裁定与判决的区别,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什么是裁定?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对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

      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程序问题主要有: 驳回起诉;中止审理;终止审理;补正法律文书;维持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维持或者撤销原裁定;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在执行程序中,包括:减刑、假释;撤销缓刑、假释;减免罚金等。

      二、裁定与判决的相同点

      判决和裁定的相同点是二者都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排他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任何人不得抗拒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非经法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任何人也不得改变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三、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即用于解决定...

  •   实践中,有些案件纠纷需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时,经过法院相关的调解后,会进行一个的判决结果或者有时可能会有裁定结果的出现。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哪些

      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刑事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针对执行中的诉讼,例如减刑、假释等。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

  •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人民法院给离婚当事人下达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当事人没有异议签收以后,或者下达判决书后15日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在6个月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   实践中,有些案件纠纷需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时,经过法院相关的调解后,会进行一个的判决结果或者有时可能会有裁定结果的出现。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哪些

      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刑事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针对执行中的诉讼,例如减刑、假释等。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   刑事判决和裁定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做出的决定,但是这两者的使用是有区别的,那么,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①驳回自诉。②驳回上诉或抗诉。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④停止执行死刑。⑤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

  •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变更、撤销原裁定用)(××××)×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人民法院审理自诉人×××控诉被告人×××……(写明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裁定,驳回自诉人×××的控诉。自诉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原裁定的主要内容,其次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再次写明二审查明的情况和分析论断)。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表述为:
  • 内容摘要 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执行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使生效判决、裁定得不到公正执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判决、裁定的意义,对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消极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针对执行判决、裁定领域的司法腐败,明确规定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认识分歧,对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对两罪缺乏相应的立法、司法解释,仍然会影响到对此类渎职犯罪行为的追究。执行判决裁定渎职犯罪包含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两个罪名,从犯罪的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对两罪进行了严格的区分。两罪犯罪标准的把握,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发布的立案标准分别确定。实践中要注意将执行活动中的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区别开来,注意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严格区别开来;针对两罪主要的针对和解决民事(行政)执行领域中的司法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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