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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兼营技术咨询业务,但以货物销售为主占总收入的90%。我公司目前开展业务:从A公司采购设备销售给客户C,同时委托B公司为客户C进行该设备的安装。我公司就设备的销售分别与A公司、客户C签订合同;设备安装业务分别与B公司、客户C签订合同。我公司从客户C分别收取设备款和安装费,然后分别支付给A公司与B公司。请问,我公司的业务属于混合销售吗?安装部分的收入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解答】
你公司与客户C签订了销售设备和安装合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问题】
建筑安装企业发生安装业务,安装中使用的沙子、胶管、钢筋等外购原材料,缴纳营业税还是缴纳增值税?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
【问题】
我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兼营技术咨询业务,但以货物销售为主占总收入的90%。我公司目前开展业务:从A公司采购设备销售给客户C,同时委托B公司为客户C进行该设备的安装。我公司就设备的销售分别与A公司、客户C签订合同;设备安装业务分别与B公司、客户C签订合同。我公司从客户C分别收取设备款和安装费,然后分别支付给A公司与B公司。请问,我公司的业务属于混合销售吗?安装部分的收入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解答】
你公司与客户C签订了销售设备和安装合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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