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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属于特殊防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3 13:56:19 0人浏览

导读:

特殊防卫,也称“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特殊防卫?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什么情况下属于特殊防卫
  •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特殊正当防卫的相关知识。

      (一)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在成立条件上的区别: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2、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因而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具有必要限度,因而存在防卫过当。

      (二)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

  •   对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如精神障碍者)的不法侵害可否实施防卫行为。   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为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对防卫行为的起因——不法侵害,原则上应采取客观主义倾向,即不法侵害者的行为不以有责为必要,也就是说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者或精神病人也可以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但如果明知侵害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精神病人,要尽量采取共他方法避免损害,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其实施防卫打击,以制止其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如某甲指使精神病人伤害某乙,某乙对精神病人实施的人身侵害可否防卫?如果明知其是精神病人,首先要尽量回避,回避不能时也可适度防卫;不明知的,可正常实行防卫。
  •   核心内容:为避免公民滥用其正当防卫权,我国刑法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构成正当防卫,否则就将构成无过失防卫,刑法又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采用无限度的防卫权,即特殊防卫权,即使是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须负刑事责任。以下由法律快车公司法小编辑为您介绍,感谢你的阅读与关注!

      一、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条所称的行为在法理上称为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防卫过当要求行为人客观上有防卫过当的行为,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并且其主观上对结果具有过错。

      衡量防卫过当的法定因素有两个,一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非常显著地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需要,防卫的手段、强...

  •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特殊正当防卫的相关知识。

      (一)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在成立条件上的区别: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2、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因而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具有必要限度,因而存在防卫过当。

      (二)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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