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普通发票抵扣是怎样的

普通发票抵扣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8 08:47:39 0人浏览

导读: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那么普通发票抵扣是怎样的?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普通发票抵扣是怎样的
  •   咨询描述: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是如何抵扣税款?以及那种情况可以吧取得的发票用于抵税?

      解答内容:您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规定: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   增值税是商品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一项重要税种,企业采购货物,结清货款后,会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果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拿到抵扣销项税额,可是有时候企业会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下面小编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

  •   增值税是商品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一项重要税种,企业采购货物,结清货款后,会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果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拿到抵扣销项税额,可是有时候企业会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下面小编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一些区别。那么到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陈海滨律师。

      在《刑法》中只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没有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本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而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仅起到中介作用的,不构成犯罪,并不会判刑,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因此不要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流程: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