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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拟进行立法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8 15:29:20 0人浏览

导读:

物业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个接触的比较多的一个机构,对于很多的人来说物业不仅仅是能保障我们的日常的房屋居住的舒适感的机构,也是保障我们广大业主权利的一个机构。那么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拟进行立法听证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拟进行立法听证
  •   核心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何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包括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等内容。那么业主可以享有什么权利?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建议,接受服务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

  •   物业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个接触的比较多的一个机构,对于很多的人来说物业不仅仅是能保障我们的日常的房屋居住的舒适感的机构,也是保障我们广大业主权利的一个机构。所以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也有相关的条例规定。那么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及其相关问题。

      一、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建峰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物业费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1、业主:已经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应当具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为自然人业主与非自然人业主。共有权...
  • 物权法自《民法典》生效后会丧失其效力,因此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对主物、从物的规定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主物转让的,从物也随主物一并转让。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三百二十二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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