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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包含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9 15:19:54 0人浏览

导读:

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那么二手房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包含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包含什么
  •   现在许多人由于经济问题会选择购买二手房,签订二手房合同,一份完整的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为你解答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的问题。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   二手房交易中很容易出现一些诈骗的行为,购房者自己要多长个心眼,有的朋友觉得只要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自己的二手房交易也就有了保障,可关键就是二手房签订的合同就有可能会出现问题了,不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的朋友们,一定要看这篇文章哦!

      1、房主的真实信息

      在合同中要写清楚卖方也就是户主的具体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住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做详细的介绍或调查,并写明所交易的二手房是否是共有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房屋的真实信息

      确定合同中所列的房屋为自己实地查看的房屋,不要出现混淆的情况,二手房合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并且要注明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情况。

      3、房屋价款

      一般在确定了双方的交易意向之后就会缴纳一笔意向...

  •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很多人并不清楚,因为平常接触的比较少,但是内容一定要搞清楚的。那么,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房屋。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是否是现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一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

  •   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在买卖交易中,因为涉及到的买卖金额比较大,往往会签订相关合同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内容也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二手房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在签定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

  • 核心内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后,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处理?案情介绍2003年6月26日,郑州市民代女士购买了靳先生位于郑州市三官庙南街的一套小产权房。双方约定总房款10.5万元,代女士先付5万元,等房屋过户后再付余款。合同签订当天代女士就交了5万元,然后花4.8万元装修了房子。随后,靳先生到房管局过户时获悉,他卖的房子是村集体开发的“小产权房”,他只享有80%的产权,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不能过户。后因协商无果,2006年年底,靳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2008年1月7日,郑州中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代女士返还房屋。代女士谈到:“他承诺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才下决心买房,现在房子买不成了,房价上涨了。”2008年2月,代女士也起诉到法院,要求靳先生返还5万元购房款,赔偿装修费4.78万元,以及由于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19.5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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