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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5 14:39:46 0人浏览

导读: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那么同居财产分割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关于同居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同居财产分割
  •   【案情】

      刘某(男)与刘某(女)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男方于2004年带着两个子女与女方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同年9月,由男方出资(女方自认)在市区购买了商品房一套,购房款为60万元。购房后,双方共同出资(男方称亦全部由其出资,但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女方只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置家具。双方均认可装修、购置家具花费了10万元。从2003年开始,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至今。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相互猜忌,无感情可言,难以共同生活在一起,女方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生活期间所购置的财产。

      【争议】

      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购房款虽是由男方出资,但财产系在双方同居期间所得,按共同财产处理。按照婚姻法照顾女方...

  •   核心内容:同居财产是男女在同居期间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同居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同居财产的分割。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

      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

  •   现在农民的婚姻观念有了很大改变,农村夫妻离婚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足为奇。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首先得协商好离婚财产分割,这方面也是容易引发矛盾的地方。那么同居农村财产分割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同居农村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

      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2、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

  • (一)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

      在离婚时,有些案件会遇到股票分割析产问题。一般法院处理的方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基准,若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法院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分割。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法院还要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二)十六条规定: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

  •   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是离婚时双方重点关注的一个大问题,若是对于家庭全身心付出,到头来一无所获,这种结果相信是所有人都接受不了的,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

  •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呢?首先,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双方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婚姻法及相关解释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一人一半分割,同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其次,离婚时对于债务也当一并承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

  • 同居分手时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的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是双方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过错方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时,即便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也很难会达到净身出户的情况,分割财产除以下两大情况之外,原则上还是均分的。

      第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如果对方存在这些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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