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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1 14:06:52 0人浏览

导读:

起诉离婚立案可以撤诉,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3、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4、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起诉离婚案立案
  • 起诉离婚不一定会立案,立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立案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案的受理

      李某(男)与高某(女)于2002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常发生吵闹。2004年8月,高某生一女,产后高某即丢下女儿回到娘家。李某几次到高某娘家想带回高某,均遭高某娘家人的辱骂和殴打,甚至李某的父母去说情时也遭到了殴打。李某无奈之下,于2005年2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分歧」

      对于法院应否受理该案,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中高某产后不到一年,李某即提出离婚,故法院不应受理。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在三种特殊时间里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但同时该条也作出了例外规定,即...

  • 离婚起诉开庭后可以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

  •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两人难免会产生矛盾,冲动之下一方就提起了起诉离婚,但冷静之后夫妻双方又不想离婚了,就想撤诉。那么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起诉离婚后撤诉还需要本...

  • 离婚诉讼可以委托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由于离婚诉讼案件比较特殊,就算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7、

    离婚

    案件简述:家庭暴力被起诉离婚,被告反而取得大部分财产。 一男子被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已经开过一次庭感觉对方在财产分割上胜诉可能较大。经人介绍找到许律师。一审判决除少量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家庭财产,包括两处房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对方上诉,二审调解结案。
  •   本律自从执业以来,代理过无数的离婚案子,对此本律所刑事部的同事说我是冒天下之大不违,违天之道,对此我认为我是替天行道,拉了一把处在婚姻深渊,泥潭中的人们,我帮他们解脱了,还他们自由。话虽这么说,但第一次坐在我面前的离婚案的当事人我都虚伪的建议他们多沟通,尽量和好如初。双方的矛盾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是我寥寥几句话就能消融的。最后仍对簿公堂。

      本律师剖析一下他们离婚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种:

      累、 心、 劳、 淡、

      【关键词】:生活所累、社会所迫。

      70后离婚经济原因,房贷、房租、孩子托费、车子油钱、人情来往、父母看病&&,这个社会是个吞金的社会。地铁里,站着的我环顾两排坐着的人们,年轻男性稀稀疏疏的头上或秃或白,年轻女性的秀发更是五彩斑斓,下面或黄或棕或黑头顶部分黑白相间,黄白相间,棕白相映,而不算年老的我也加入她们的行列,由此想想我那已五十多岁老母亲仍是乌发如墨,不禁心酸。有经济...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其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离婚只能发生于配偶双方生存期间,如有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则不存在离婚;二是在主体上,离婚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双方自己行使。即只有夫妻才能提出离婚,任何人都不能对他人的婚姻关系提出离婚主张;三是离婚的前提,应该是有合法婚姻关系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或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结婚证的无效婚姻,不能按离婚来解除;四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履行法定的离婚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自愿离婚,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理解离婚的概念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既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应当体现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而离婚的请求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他人不得代理。在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在一方要求离婚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或向人民法院口头表达离婚的意愿。

      第二,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有效的婚姻关系,既包括合法有效的登记婚姻,又包括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为法律所承认其效力的事实婚姻,还包括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或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婚姻;三,离婚还必须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

      第四,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婚姻关系已经有效成立,即为受法律保...

  •   其实每个人都会希望自己有一段美满和谐的婚姻,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如愿的。也许自己追求的幸福在目前的婚姻状态中并没有实现,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离婚。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

      《民法典》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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