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打离婚官司前需要准备: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
5、住房的性质、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退还的情形只有以上几种,而离婚官司判决不离婚属于判决结果已经出来,属于正常的审判活动完成,不属于以上退还诉讼费的情形,所以诉讼费不会退还。
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作为原告方应当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实每个人都会希望自己有一段美满和谐的婚姻,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如愿的。也许自己追求的幸福在目前的婚姻状态中并没有实现,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离婚。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民法典》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
核心内容:由于当事人对离婚的认识不正确、对离婚法律认识不足等原因,离婚当事人对离婚存在许多误区,包括对房屋产权登记的误区、财产转移误区、青春损失赔偿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等误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
离婚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
一、产权登记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二、财产转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三、青春损失赔偿误区。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
夫妻俩离婚后仍在一栋房子里分割居住,前夫李某把自己所有的厨房内的水管卸了下来,高某无法用水,遂将李某告上法庭。
近日,市法院判决李某将水管修好,保持正常流水。
李某和高某离婚后,将位于台西二路的一套房子分割使用,其中一间卧室由高某和女儿居住,另一间卧室和厨房由李某使用。
9月,李某在厨房内安装了水表,拆除了水管,导致高某无法用水。
对此,李某辩称,水管本来就安装在自己有权单独使用的厨房内。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离婚后分得了相应的住房,高某享有用水权,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登记离婚 协议离婚 自愿离婚
登记离婚,又称两愿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也就是说,登记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子女及财产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共同持有关证件和证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经查实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登记离婚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并达成协议为前提,这种离婚方式,不仅手续简便、节省时间和费用,而且无须陈述离婚的具体原因,有利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隐私,同时避免了当事人在法庭上相互指责,以至于造成更深的敌对情绪,有利于离婚协议的自愿履行。因此,在我国登记离婚的人数远远超过诉讼离婚。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离婚案件实务中在法院庭审前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离婚诉讼庭审前应该对案件进行审查,注意该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是否正确、是否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是否属于撤销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女,住上海市某区。被告:陈某,男,住上海市某区。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2001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由于性格问题双方争吵不断,后来两人分居,夫妻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夫妻离婚一方负债财产的分割:离婚时一方的债务,由债务人全部承担。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清偿。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