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同住最后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2
16:35:24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的方式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归属,表达自己的离婚意愿;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婆媳不和的情况下,是有权起诉离婚,一般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4月18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万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万某和被告吴某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被告吴某和婆婆经常为家务琐事吵架,有时甚至会发生肢体冲突。每次吵架后,原告万某便会遭到妻子和母亲的双份指责,万某感到异常苦恼。4月初,婆媳又为一件小事大动干戈。万某气愤之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上被告吴某辩称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原告万某考虑孩子的感受撤回诉讼,同时保证自己以后会妥善处理婆媳关系,不让丈夫夹心难为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多为家庭,为子女,为对方着想做到互谅互让,积极稳妥解决家庭矛盾,这样生活才能美满幸福。考虑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同时被告吴某亦表示将积极解决婆媳矛盾。综上,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
-
丈夫可以因婆媳矛盾而提出离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都具有提出离婚的婚姻自由,其可以采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此情形不属于法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能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的方式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归属,表达自己的离婚意愿;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男方有外遇的离婚方式:1、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老人同样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来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起诉的规定具体如下:起诉离婚的,一般需先由当事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