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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产离婚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3 15:48:3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房产分割按如下方法处理:1、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涉及共同财产的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无证房产离婚分割
  • 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谈不上离婚了,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财产部分,可以按照物权法的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 离婚房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婚后取得的房产能否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的,而且该协议有效,那么婚后取得的房产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或是该协议无效,按照法律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遵照《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的文章如下:

  • 离婚分割房产的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房产要分割。房产的分割情况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产分割按如下方法处理:1、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涉及共同财产的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玮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婚内房产离婚怎么分割的问题。

      关于婚内房产的分割有约定的话,从约定。就是说对房产如果在婚前或者婚内有相关财产约定的话,那么可以依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均等分割的。

      夫妻婚内房产的处理原则应当是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那么分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由于结婚会导致夫妻的财产变为共同财产,所以说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离婚了能不能分割婚前财产。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了能分割婚前财产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了能分割婚前财产吗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

  •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对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的房屋应该怎样分割?对于没有取得房产证且争议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屋的分割。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

      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   在实践中,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存在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当今中国社会,房屋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分述如下: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

  •   核心内容:离婚后房产分割主要分为公房的分割和私房的分割两种。法律快车婚姻法小编在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房产中公房和私房分割注意事项,希望您会喜欢。

      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推荐阅读离婚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协议等相关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离婚财产分割中需注意事项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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