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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0 17:05:24 0人浏览

导读: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而根据《宪法》所制定出来的,计划生育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超生的情况,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的,一般都是罚款比较多,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时候,是需要带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等相关的资料进行办理的。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核心内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要是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关规定。那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

  •   核心内容: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有利于劳动就业;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和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等五种积极影响。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积极影响

      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

      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

      2.有利于劳动就业。

      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

      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

      4.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

      实行计划生育,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5.有利于农民少生快富。

      实行计划生育使每个家庭的人口减少,不仅可以减少家庭消费,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   人们常说劳动光荣,勤劳才能致富,只有踏踏实实的耕耘,才能获得丰收的果实,随着女性的思想开放,即使是生育了孩子,越来越多的妈妈们也没有困在家务当中,而是外出工作,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生育政策在不断完善,那么,上班生三胎违法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上班生三胎违法吗

      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三胎政策,生育三胎不违法。按照我国相关条款,超生是要罚款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生三胎还能休产假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员工依法享有九十天的产假。只要是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孩子,女员工依法享...

  •   生育保险对无论是对女职工还是男职工来说都有很大作用,可以享受到医疗报销、产假及生育津贴等福利。那么关于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 生育备案

      相关人员携带以下资料至生育科办理备案手续:

      A、 身份证(原件)

      B、 结婚证(夫妻任一方原件)

      C、 生育证(原件或复印件)

      D、 诊断证明(医院开具)

      E、 审批表(生育科提供)

      注意事项:

      A、 公司职工生育保险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开始享受生育津贴,确认怀孕后尽早办理生育备案手续;

      B、 诊断证明需包含末次月经时间、预产期、确认宫内孕三项内容;

      C、 审批表上需加盖部门公章,审核通过生育科加盖业务章后带回交至职工本人,生育后加盖医院公章及医生签字同报销资料一并交回。

      2、 生育报销

      相关人员携带以...

  •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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