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离婚算正常贷款吗

离婚算正常贷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1 09:11:57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离婚时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为共同生活贷款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该笔贷款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算正常贷款吗
  • 协议离婚的算正式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属实的,在规定的三十日期满之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如果离婚时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为共同生活贷款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该笔贷款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属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的归属需要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

    如果该房屋是双方婚后购买且一起还贷,那么,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房屋产权,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产权所有权的,双方可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

  • 离婚跟贷款买房没有关系。只要满足申请房贷的条件即可: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3、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4、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处理 杨女与关男于95年结婚,婚后有一女儿,现已5岁。2002年,关男认识一女子,并与之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某日,关男与该女子正在亲热,被杨女无意碰见捉奸在床。夫妻双方发生争吵,关男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情。但此后,双方开始经常吵闹;2003年5月两人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经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后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共18万元由女方偿还,双方无其他共同债务;女儿由女方抚养,法院下达了调解书。领取调解书后第二日,关男与杨女一同到银行将18万元人民币存进了债权人关男母亲的账户。 2003年...
  • 离婚后房贷可以转贷。在离婚过程中,对剩余的房屋贷款由谁承担这一问题,夫妻可以进行协商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转贷需要银行的同意,该债务才能转移至受让人。若银行不同意,该房贷不能转移。另外,在离婚时,夫妻之间也可单独约定,该房贷一方偿还湖或者一起偿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7、

    离婚

    案件简述:家庭暴力被起诉离婚,被告反而取得大部分财产。 一男子被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已经开过一次庭感觉对方在财产分割上胜诉可能较大。经人介绍找到许律师。一审判决除少量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家庭财产,包括两处房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对方上诉,二审调解结案。
  • 用结婚证贷款买房的,在离婚时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归属进行划分,此时,如果贷款还没有偿还完毕的,法院会判决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个人继续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本律自从执业以来,代理过无数的离婚案子,对此本律所刑事部的同事说我是冒天下之大不违,违天之道,对此我认为我是替天行道,拉了一把处在婚姻深渊,泥潭中的人们,我帮他们解脱了,还他们自由。话虽这么说,但第一次坐在我面前的离婚案的当事人我都虚伪的建议他们多沟通,尽量和好如初。双方的矛盾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是我寥寥几句话就能消融的。最后仍对簿公堂。

      本律师剖析一下他们离婚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种:

      累、 心、 劳、 淡、

      【关键词】:生活所累、社会所迫。

      70后离婚经济原因,房贷、房租、孩子托费、车子油钱、人情来往、父母看病&&,这个社会是个吞金的社会。地铁里,站着的我环顾两排坐着的人们,年轻男性稀稀疏疏的头上或秃或白,年轻女性的秀发更是五彩斑斓,下面或黄或棕或黑头顶部分黑白相间,黄白相间,棕白相映,而不算年老的我也加入她们的行列,由此想想我那已五十多岁老母亲仍是乌发如墨,不禁心酸。有经济...

  • 离婚后更改姓名是可以贷款买房。但需要满足主体资格适格、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才可以贷款买房。即离婚改名不是主要影响因素。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登记离婚 协议离婚 自愿离婚

      登记离婚,又称两愿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也就是说,登记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子女及财产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共同持有关证件和证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经查实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登记离婚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并达成协议为前提,这种离婚方式,不仅手续简便、节省时间和费用,而且无须陈述离婚的具体原因,有利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隐私,同时避免了当事人在法庭上相互指责,以至于造成更深的敌对情绪,有利于离婚协议的自愿履行。因此,在我国登记离婚的人数远远超过诉讼离婚。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

  • 结婚后产生的贷款离婚处理的办法:如果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母还房贷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离婚时父母还房贷部分的财产属于其子女所有;其他的属于夫妻共同支付的房款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