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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和协议丢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2 14:51:28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证和协议丢失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证和协议丢失
  •   导读:离婚证丢失怎么办?如何补办离婚证?本文法律快车网通过介绍离婚证的含义,怎样办理离婚证以及如何补办离婚证来讲解了离婚证丢失的相关处理问题。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

  •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协议遗失的情况下,是能申请补办的,且具体流程如下:1、遗失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协议离婚的速度是快的,需要的时间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的三十日后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证丢了是可以自己一个人去补办的。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一)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

  • 离婚协议书并不能相当于离婚证,其主要区别如下:1、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自行拟定,包括子女抚养、自愿离婚等内容的协议,一般用于申请离婚登记;2、离婚证是指由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强制力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后协议可以更改,但前提是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都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可以再更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结婚证主要是证明夫妻之间关系的一种凭证,像是这样的证件,在丢失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需要的话,是可以不进行补办的,当然补办以后当然还是最好的,那么如果结婚证只丢失一本的话,另外一本该怎么补办呢?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结婚证丢失一本补办的手续。

      一、结婚证丢失一本补办的手续

      带上户口簿 没掉的结婚证村委会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有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二、结婚证丢了一本补办需要的证件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

  •   离婚和结婚一样都是有相关的证明的,而且对于很多的人来说结婚证和离婚证可能只是一张简单的婚约证明纸。但是其实离婚和结婚的证明都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作用的 。那么离婚证丢失能否一方去补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离婚证丢失及其相关问题。

      一、离婚证丢失能否一方去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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