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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而赠与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2 15:04:31 0人浏览

导读:

赠与可以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的。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因离婚而赠与撤销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因离婚而赠与撤销
  • 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行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赠与人在未交付之前可以撤消。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未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以撤消。根据是《合同法》第186条。还有根据《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已经影响到其生活和生产经营的不再履行,且不受186条规定之限制。

    规定赠与人可以撤消的法定情形是为了保证赠与人的合法权利《合同法》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况的,赠与人可以主张撤消赠与合同:1.严重侵害了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抚养的3.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继承人可以主张撤消赠与。在应当知道撤消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的撤消权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结婚或离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有效。《婚姻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只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和因胁迫结婚的可撤销情形,并没有赋予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确认虚假合意结婚或者离婚效力的权利。除非,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尚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结束做出离婚判决以前,撤回起诉,若已做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已做出离婚判决的,离婚就已经生效,不能撤销。要重新恢复婚姻关系,只能双方一同办理复婚手续。

  • 以下情况赠与人能撤销房屋赠与: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是否能分割的确定方式: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可以分割。但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房产是给夫妻双方所有的,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除非发现订立财产赠与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上规定,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将财产归子女所有的,作为父母双方对财产处分的合意,并经国家民政机关确认并备案,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协议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撤销?一方当事人离婚后反悔,请求撤销离婚协议赠与条款的,要具备法定条件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虽与合同法中的赠与有一定程度的类似,但两者性质截然不同,不能简单比照一般民事赠与行为认为离婚协议赠与条款可以任意撤销。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撤销?

      1、合法有效的协议不能撤销

      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有的房屋赠与子女,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遵守。

      2、撤销赠与条款要符合法定条件

      (1)在登记离婚后1年内的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前提出起诉的;

      (2)有证据证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否则,法...

  •   离婚后,有些夫妻可能想将财产办理赠与公证的手续,有了公证手续,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财产得到保障,赠与公证了,也就不怕另一方反悔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后财产赠与公证程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后财产赠与公证程序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1、准备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

  • 离婚后协议赠与的财产可以撤销。如果有以下情形的话:(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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