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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履行离婚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6 17:15:55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的确没有经济能力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和对方先自行协议变更离婚协议内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果经法院查明无履行能力的话,如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
无力履行离婚协议
  • 离婚后对离婚协议没有能力履行的经协商可以更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只要不存在欺骗或胁迫前提,协议内容不违法,协议即为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如果一方的确在离婚后没有经济能力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和对方先自行协议变更离婚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
  •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协议自正式离婚后开始生效,双方都要受到协议的约束,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的确没有经济能力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和对方先自行协议变更离婚协议内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果经法院查明无履行能力的话,如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

  • 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并且如果夫妻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反悔重新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反悔后请求重新分割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可以撤销。

    1、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可以撤销。

    2、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的,如果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张某(男)与刘某(女)2005年4月,通过北京市某区民政局调解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

    1.方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

    3.婚后所购位于北京市XX区XX路XX号1302室商品房产权归女方张所有,贷款归女方继续偿还,离婚时女方一次性向男方支付房屋补偿款42万元。

    刘某虽然如约向男方支付了42万元补偿款,但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男方张某却不配合刘某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刘某心里十分着急,自己拿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时,交易中心告之刘某,虽然协议房屋归刘某所有,但这个协议需要经过房屋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并办理相关主贷人变更的手续。刘某又跑到房屋抵押权人上海市某银行,要求变更主贷人,被银行告之,需男方张某一起办理方可,或由男方张某委托他人办理,但委托书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刘某无奈之下,只得求助于律师帮助,后在律师的诉前调解下,此事才在张某...

  • 案例:我在2010年承包工程时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由于亏损,为了逃避银行债务,我与老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全部给女方,家里的电视机、双人床等家具归男方所有。离婚后,我还住在家里。后来,我发现“老婆”在外和情人同居。

    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要求离婚协议无效,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老婆”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吗?

      律师建议:根据你所陈述的,如果你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你们双方离婚是虚假离婚,而且你们所签的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的归属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撤销协议的条件,故该协议有效,你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将得不到支持;由于你们双方已离婚,不存在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因此,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

  • 离婚冷静期时协议离婚中的一项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法定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协议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领取结婚证等条件的,离婚协议生效。否则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现在法院判决不能离婚,夫妻一方单独是无法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未成的情况下,其离婚协议不生效。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协议是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夫妻关系之后才会生效,现在并没有离婚成功,也就意味着并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离婚协议书并不会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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