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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离婚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6 08:55:1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补偿款无能力支付的情况下,应当在有赔偿能力之后补偿。即没有赔偿能力并不是意味着过错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在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对方也没有共同财产的,也应当在离婚之后,有偿还能力之时补偿,并不会免除补偿责任。
没钱离婚了怎么办
  • 离婚补偿款无能力支付的情况下,应当在有赔偿能力之后补偿。即没有赔偿能力并不是意味着过错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在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对方也没有共同财产的,也应当在离婚之后,有偿还能力之时补偿,并不会免除补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感情破裂建议你们先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议不成的只能到对方户籍地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要求离婚。

    如果因孩子或者财产双方都有争议时,这时候协议不成,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或签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目的是要再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够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另一方较大数额财物,分手后请求另一方返还赠与财物的,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即为结婚。因此,一方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若双方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实践中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酌情返还,且一般以返还原物为原则。

    由于婚约财产纠纷难以取得明确的书面证据,因此,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建议给付彩礼的一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并保留好转账凭证,或者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给付。注意收集能够证实双方婚恋关系的其他证据,如婚纱照、订婚仪式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 父母婚后给的钱离婚的处理办法:1、分清楚该财产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对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是给一方个人的,离婚后,归个人所有;3、对于给双方的或者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出轨离婚的,且符合以下条件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没有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五种过错的,一般不用赔偿。

    如果婚后出轨,构成重婚罪的,要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建峰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怎么办?”这个问题。

      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房产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根据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对于婚前有债务离婚怎么办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婚前的债务主要是看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的债务,需要由个人进行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一起偿还。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前有债务离婚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婚前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

      我们要对婚前债务做出定性,看究竟属于个人债...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  林先生夫妇前段时间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就其财产分配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儿子的抚养权以及他们的房子由林太太拥有。但是之前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写的是林先生的姓名,林先生跟林太太因此而疑惑是否他们现在要办理转名手续。

      据向相关人士了解,其实林先生夫妇并不需要办理交易手续,他们可以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林太太: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

      答: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林太太:有哪些是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答: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林太太: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有哪些基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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