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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出轨房产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6 09:15:19 0人浏览

导读: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先由夫妻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如果出轨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离婚出轨房产分割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出轨房产分割
  • 出轨后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在分割财产的问题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奸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出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根据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无过错方适当的倾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出轨离婚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出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没有影响,存在以下行为方可请求赔偿:1、一方重婚;2、一方与他人同居;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婚后出轨我们可以采用忠实协议来作为婚后财产分割的依据,但是婚前一般结婚当事人出轨我们同偿的对待方式和解决办法就是双方退还彩礼嫁妆,然后约定不长一般不会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婚前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婚前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及其相关问题。

      一、婚前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

      我国《婚姻法》不仅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内取得的财产,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1、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出轨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出轨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由夫妻自由决定。

      2、判决分割,当夫妻因出轨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无法通过协议分割予以解决,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法院在审理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主要考虑以下...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男方出轨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是要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男方出轨,首先确定男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这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因此,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对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由夫妻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平均分割,但是无过错方可以搜集过错方有外遇的证据要求多分。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男女在结婚之后负有忠贞义务。如果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话,此时是很容易导致夫妻离婚的。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多分。曾有观点认为出轨与财产分割没有关系。

    根据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照顾无过错方。这里的过错,并不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还包括其他违反婚生义务,或故意以有悖于善良风俗的方法,损害婚姻关系的过错行为,例如偶尔的通奸、一夜情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   代理离婚的离婚处置

      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

      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不方便回国的,需要大使馆和领事馆见证;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其离婚诉讼中的人身权;确实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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