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怀孕多久可以离婚

怀孕多久可以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0 14:36:5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没有时间限制的,结婚后无论多久都可以离婚。自愿离婚的,双方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约定时间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离婚协议事实,予以登记,办理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针对怀孕多久可以离婚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怀孕多久可以离婚
  • 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天就是离婚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可以冷静的考虑是否应该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女方怀孕了是否可以离婚,这个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结论。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则百无禁忌,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即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就可以离婚。

    其次,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如果怀孕的女性想离婚,则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予以受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裁判。但如果怀孕女性的丈夫想要在这个时候提起离婚,则是不允许了。因为婚姻法规定了男方在女性怀孕期间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可以提起离婚。那有人会想,男方提起离婚后,等到判决下来,已经过了离婚起诉限制期了,能判决离婚吗?不好意思,还是不会判离婚。只要男方在起诉限制期内提起离婚,不论裁判时候是否过了该期限,一律不予裁判离婚。

  • 夫妻双方可以决定在女方的孕期或产期离婚,如果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怀孕七个月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具体如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的规定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的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其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这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

      综上,女方怀孕七个月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一方想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具体如下:先由原告到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据材料等。然后,法院受理案件,当事人提交诉讼费用。最后,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曹成律师。以下为你解答对方不离婚怎样才能离婚。

      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离婚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了。

      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确认具体管辖法院。

      2、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户口本(有子女的);出生证明(有子女的);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