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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0 16:19:52 0人浏览

导读:

财产赠与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可以收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那么财产赠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赠与
  • 财产赠与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赠与人:_______               

      受赠人: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 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对于一般动产而言,赠与人基于赠与合同的约定将其交付给受赠人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受赠人;而对于不动产和特殊的动产而言,单纯的交付尚不能转移权利,还需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等手续。

      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物权变动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要求,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交申请书、有关产权证书、协议书等,要求登载记录物权变动之事项,该机关经审查认为无误时,将物权变动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内的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变动、土地使用权的变动、特殊动产如船舶所有权的变动均需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特别手续的办理与否并非一定影响标的物权利转移的效力,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法律规定登记等手续只是备案性质或者只是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即使未履行登记等手续,赠与合同也成立并有效,财产权利在交付时也发生转移;如果法律规定的进行登记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果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只是合同不生效力;如果...
  • 婚内财产是否可以单方面赠与需要看情况。如果是婚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不可以单方面赠与,赠与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如果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可以单方面赠与。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内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向第三人赠与的财产原则上不可以要求返还的。但以下情形除外;1、赠与财产没有转移的,除经公证、具有赈灾等性质的情况外;2、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行为的;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离婚财产可以赠与父母,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财产进行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遗产继承权不可以转赠,但是法定继承人可以将自己应继承的份额赠与给其他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引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财产继承权可以赠与吗”,这个问题。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移(赠与或者转让)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是无法律依据的。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的规定,只是指继承人之间可以对继承份额的划分进行协商。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该法定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以下财产可以作为婚前财产办理公证手续:(一)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二)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例如,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的孳息;(四)婚前财产公证包括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现代生活中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赠与,但是婚后的赠与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很多人在赠与的时候还会进行公证。那么婚后财产赠与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婚后财产赠与公证流程  (一)申请:

      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人、我国驻外领事馆公证,或经司法部制订机构、人员证明。

      根据司法部规定,居住在国外或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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