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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变更预售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1 14:48:26 0人浏览

导读:

商品房预售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3、夫妻共有的房屋,夫妻之间变更名称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等。针对离婚变更预售合同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变更预售合同
  •   符合规定,可以变更。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3、因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财产归属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4、夫妻共有的房屋,夫妻之间变更名称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预售合同是指由购买者(预购方)与出售者(预售方)约定的由购买者预先支付价金之一部或全部,而由出售者于将来一定时期交付商品的商品买卖合同,那么,预售合同可以办人户分离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预售合同可以办人户分离吗

      预售合同是不可以办人户分离。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二、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在定义、所承担的风险、标的物、条件和适用范围都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预售合同是房屋预售过程中,房屋还没有建好,交付使用之前所而签订的合同;

      购房合同是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房屋已经...

  • 已经备案可以变更合同买卖。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注销和变更。只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即使备案后也可以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预售登记前,变更购房合同名字的办理流程为: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需前往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原因,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即可。若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等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形式更名。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 房屋预售合同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可以转让。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房屋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
  • 签订预售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确认开发商应当已经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有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盛天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经纪人谈: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是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一般的不动产登记登记的权利是不动产物权,如所有权、抵押权等,而预售登记登记的权利是请求权,该请求权的内容是在将来请求发生物权变动。一经预售登记,预购人的请求权便取得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预售人如果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由于预购人的预售登记在先,该第三人不能通过登记取得所有权。故预售登记使合同债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是一种典型的债权物权化。

      盛天置地谈在预售登记作出以后,将使预购人取得对未来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期待权,只要预购人履行完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便应当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期待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预购人办理了登记办理了登记手续,从而对期房的买卖进行了公示,因此这种期待权应当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说,在办理了预售登记以后,预售人不得将期房进行一房数卖,否则,预售人违反房屋预售登记的...

  •   卖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________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

  • 今年6月何女士在知道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自愿交付全款购买了一套一百平左右的住宅。在与开发商签署了“预定书”之后,2010年7月份,由于种种原因何女士想要退房,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

      由于房屋还未送交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所以何女士以为退房会很容易,但事实是开发商百般推脱不予退回房款。

    “首先是开发商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而预定书上也没有约定违约金一项,难道签署了预定书就不能全额退房了么?”

      由于是在知道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的房屋,何女士自觉有点理亏,但开发商违规在先,她认为退房应该是她的自由。

      就此,记者也咨询了辽宁坤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晶,她认为:“如果在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何女士与开发商之间的预售合同应当为无效合同,何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全额退款。如果何女士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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