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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抢孩子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0 15:33:4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离婚后抢孩子对吗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后抢孩子对吗
  • 离婚后抢孩子警察管。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的,如果另一方抢夺孩子的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以看孩子,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有探视的权利,如果直接抚养方再婚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除非对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的才可以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在离婚协议或者离婚诉讼结束后,一方强行抢孩子必然是违法的!

    协议离婚的,一方违反离婚协议书约定,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按离婚协议履行;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一方违反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因此,“抢走”孩子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的标的一般是财物或行为,人身是能否作为执行标的,还存在争议。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决定对人身进行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都是符合立案条件的。

    法院立案后,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妨害执行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以促使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 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根据相关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您解答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这个问题。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只需要您和对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签署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可以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了,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一起生活,除非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或母都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而自己没有等情形可以优先考虑;在北京地区,六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在此基础上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和谁一起生活、学历和户籍等因素。如果您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您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照顾。

      以上就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起诉离婚可以争取两个小孩。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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