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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财产有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4:53:23 0人浏览

导读: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对这些问题作出处理的话是解除不了婚姻关系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才行。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离婚分财产有债务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离婚分财产有债务
  • 离婚财产和债务的划分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订立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约定分割的办法和分割的份额;如果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对财产和债务进行判决。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可按如下方式处理: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一般不分割,一方债务确定由个人偿还;共同债务首先由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需要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且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用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还要承担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一方不追认共同债务的,表示非共同意思,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情形,由一方负责清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不一定要帮还,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欠债,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要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需要费用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婚前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债务的款项是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容易产生纠纷,更多的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及债务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尤其是双方的债务问题,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识不够,在离婚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所以会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起诉离婚共同债务判决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共同债务判决

      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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