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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到登记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1 16:22:33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必须到登记地?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必须到登记地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结婚登记办理。
  • 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离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具体介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具体规定。

    第一,要求离婚的双方,应携带户口本和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填写离婚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城市是在街道办事处或市、区民政局,农村在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认真地审查。首先要查清双方的离婚要求是否确实出于本人自愿,有无欺骗、威胁等不法行为。同时还必须查明,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和家庭财产等是否作了适当的处理。

    第三,经过审查,如双方的申请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准许他们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从此,夫妻关系就依法正式解除。

    第四,一方要求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就是说,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他方仍然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上四点是对办...

  • 离婚不是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若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离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具体介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具体规定。

    第一,要求离婚的双方,应携带户口本和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填写离婚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城市是在街道办事处或市、区民政局,农村在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认真地审查。首先要查清双方的离婚要求是否确实出于本人自愿,有无欺骗、威胁等不法行为。同时还必须查明,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和家庭财产等是否作了适当的处理。

    第三,经过审查,如双方的申请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准许他们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从此,夫妻关系就依法正式解除。

    第四,一方要求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就是说,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他方仍然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上四点是对办...

  • 离婚不是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若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不一定要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涉外或涉港澳台等在中国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登记是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因为婚姻登记是与一个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如果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两份;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

  •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知法懂法了,因此法院的案件也变多了,在法院,离婚案件是最常见的案件之一,离婚案件要想诉诸法院首先就要确定管辖法院,那离婚案件登记地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离婚案件登记地管辖的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时,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二、离婚管辖受理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即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
  •   夫妻感情不合而要去离婚的时候,如果身居他乡,可能会疑惑,离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吗?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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